南屯區 - 田新公園管理室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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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屯區 - 田新公園管理室簡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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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 落 地 址 : |
臺中市南屯區大墩6街319巷41號  |
里 別 範 圍 : |
田心里 |
場地管理人員 : |
蔡小姐 |
聯 絡 電 話 : |
04-24752799分機121 |
總 容 納 人 數: |
150人 |
面 積 坪 數 : |
1樓: |
353.92 平方公尺 |
2樓: |
353.92 平方公尺 |
3樓: |
353.92 平方公尺 |
總面積: |
1061.76 平方公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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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 層 簡 介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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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 障 礙 設 施: |
有 |
電 梯 : |
有 |
停 車 場 : |
有 |
內部設備介紹 : |
電梯1台、冷氣2台、鐵捲門1組、窗簾1組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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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借用場地
場地別名稱 |
所屬樓層 |
面積(㎡) |
容納人數(人) |
內部設備 |
場地照片 |
1樓活動中心 |
1樓 |
353.92 |
30 |
桌子:有
椅子:有
冷氣: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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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羽球館 |
3樓 |
353.92 |
30 |
桌子:有
椅子:有
冷氣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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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樓活動中心 |
2樓 |
353.92 |
30 |
桌子:有
椅子:有
冷氣: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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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時間
場地別名稱 |
場地開放時間 |
1樓活動中心 |
時間 |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星期六 |
星期日 |
備註 |
早上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08:00~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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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12:00~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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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18:00~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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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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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羽球館 |
時間 |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星期六 |
星期日 |
備註 |
早上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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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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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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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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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樓活動中心 |
時間 |
星期一 |
星期二 |
星期三 |
星期四 |
星期五 |
星期六 |
星期日 |
備註 |
早上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08:00~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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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12:00~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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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18:00~2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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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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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場地別 |
收費(單位:元/次) |
單次租用 |
長期性使用 |
其他 |
保證金 |
備註 |
租用費 |
冷氣使用費 |
器材保養費 |
水電費 |
租用費 |
冷氣使用費 |
器材保養費 |
水電費 |
1樓活動中心 |
2000元(日);2200元(夜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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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/小時 |
150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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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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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羽球館 |
2000元(日);2200元(夜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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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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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護費120元/小時 |
2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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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樓活動中心 |
2000元(日);2200元(夜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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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元/小時 |
150元/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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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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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說明: |
一、場次性
1.場次使用時間超逾4小時之限,以第二場次計費,依此類推。
2.三個月內連續使用六場次(含)以上,全部租用費得予5折計費。
3.場次使用時間之日、夜時段,每日以18時為分界。
二、長期性
1.長期租用費繳付方式分為:季繳、半年繳、年繳。
2.每月使用時間50小時以上-9折計費,60小時以上-8折計費,70小時以上-7折計費,80小時以上-6折計費,90小時以上-5.5折計費,120小時以上-5折計費。
3.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少於兩小時、且每週必須使用一次以上(含)、須連續租用三個月以上。
三、其他
1.為照顧弱勢團體,落實社會福利政策,凡本市籍老人、身心障礙、兒童等非營利社團,其租用費以原租用費百分之二十計算(不含接受補助單位;應檢附「活動計畫書」、「立案證書」影本 及「切結書」等資料)。
2.長駐性使用費之訂定,本所視實際情況個案議訂。
3.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,如未清潔場地得扣用保證金做為清潔費。
4.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租用費如有免收、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,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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